学院党委负责人领题调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从4月14日起,由院党委书记高华锦、副书记邹昌淑领题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专项调研在学工系统全面展开。此次调研以修订完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为切入点,旨在以新办法的出台“倒逼”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构建切合学院实际的学生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2005年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从2005年上半年起,我院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暂行)、《学生申诉处理规定》(试行)等学生教育管理制度,至今已试行四年。上述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体现了学生管理的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增强了学生的自律意识,对建设良好校风和维护校园稳定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解上述制度试行以来的情况,修改和完善这些制度,4月14日,学院党委负责人召集院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法律顾问及学工系统全体人员座谈,重点征求了大家对《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暂行)试行以来的意见和建议。
院长助理、院务办主任马新民说,修改《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形成一个符合我院实际,既能严肃纪律,又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操作性强的新办法,希望大家结合工作实践,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献计献策,共同做好制度的修改工作。
学生工作部部长黄文彬简要介绍了《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的初步意见,重点阐述了《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学校和学生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违纪学生处分的程序等,并对《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有关条款的界定和理解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参会人员还就“学生处分是否可以累加”、“勒令退学的处理办法”、“留校察看是否可以撤销”、“毕业离校期间违纪处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在听取参会人员的发言后,高华锦、邹昌淑先后作总结讲话。她们希望全院学工干部要以修订完善、贯彻实施新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为起点,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法,改善管理作风,提高管理水平;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全面推行新制度,建立新秩序,推进我院学生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目前,学生工作部正结合调研情况对《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