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推荐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贴上照片)。填写必须按照“报考指南”(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考试简章附件6)所列各项要求填写,否则不予审核盖章。院系和辅导员不得在表上签字盖章,推荐意见分别由党委办公室【二教办公区502室/贾老师(每周一、三、五在洪河办公)】和就业实习处【二教办公区301室/许老师(每周一至周五均在洪河办公)】签字盖章。
2.党员证明直接在党委办公室开具【二教办公区502室/贾老师】。
3.学生干部证明按管理权限开具:院级学生干部由团委开具【学生工作部楼201室/周老师(每周一、二在洪河办公)】,院级以下干部由系上开具(各系学工办主任)。证明须注明任职起讫时间和任职表现。
4.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视其情况另行处理。
5.以上所有手续务必于5月6日至5月16日期间在相应部门办理。
党委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