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成都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2014-12-25      

学院各单位:

考试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评价方式。良好的考风考纪是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体现。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经2014年12月22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考前教育。学工部要开展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2.加强考试组织。教务处要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审核、印制、保管、保密、发放等工作,做好考试场次安排、监考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教务处工作,选派人员参加监考。

3.加强考场巡查。学院领导、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巡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轮流到考试现场巡查,保证每场考试都有学校和学院领导巡考。

4.从严治考。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监考期间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没有按要求实施监考的,将根据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学生在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2014年12月24日

上一条: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下一条:成都文理学院关于2015年元旦节放假、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成都文理学院版权所有  蜀ICP备1101269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10200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