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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
2021-09-06      

9月2日下午3时,会计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集体学习贯彻。会计学院李院长、党总支书记吴操、副院长王晓秋、院长助理刘春华、各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以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王晓秋主持。

会上,李院长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条例明确,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全体教职工要深入学习相关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加强理解。

吴操强调,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和职责,要强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推进学院课程思政建设。

本次学习会上,老师们现场也交流了对学习内容的感想,加强了老师们对教师职业的认识。(会计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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