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中心于12月6日下午2时在学工部105举办“宪法在我心”普法讲座暨签名宣誓仪式活动。本次讲座由政治与法律学院老师卢笑宇主讲,美育学校、书法基地等十余名团委学生干部以及二百余名学生代表到场参加。
卢老师本次讲座主题围绕着“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展开,并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我们详细地讲述了《宪法》。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基本国策等最根本、最主要的问题。一个国家可以没有部门法等基本法律,但绝对不能没有宪法。第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的精神与原则。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既是公法又是母法,因为宪法调整的是公权力,所有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第三,修改和制定程序上,宪法的修改是最严格的,需要成立专门的修宪机构,在通过时,必须由最高权力机关全体三分之二以上人数赞同。
讲座过程中,卢笑宇老师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充分带动了同学们的学法乐趣,让大家了解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了维护和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自2014年伊始,我国明确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国在推行“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所做出的实际行动,表现了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依宪治国”,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
活动最后,全体人员庄严地进行了宪法宣誓并参与宣誓签名,现场气氛达到高潮。同学们在这次讲座中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宪法的重要性与权威性,明白了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都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宪法尊严的义务。(政治与法律学院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