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公告
根据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四川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要求,学院党委办公室已完成离职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请以下人员务必于2013年3月1日前来学院将本人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以便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对于经本次公告后,逾期仍未转走组织关系的党员,学院将依据《党章》和党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自动退党处理。
应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人员名单:蔡一、彭凯、宋艳、杨蓓、吕韬、苏丽娟、银星、王科、冯雯
联 系 人:党委办公室 贾冲
联系电话:82959875
党委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