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学风,保障学院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办国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强化理论学习。实施“166”学习计划,即每年召开1次院级领导班子务虚会,集中讨论学院面临的困难挑战、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每年举办不少于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研讨学习,提高科学谋划能力;每年为全体干部指定6本自学材料,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业务水平及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增强干部党性修养。
二、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学院领导深入分院(系)、班级、学生公寓调研制度,每位院领导每月深入调研不少于3次,倾听师生意见与诉求,寻求问题解决办法。机关各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每学期至少确定2个调研专题,通过调研、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提交推动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要扎实有效,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提出建议,不能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
三、密切联系师生。坚持领导联系院内高层次人才制度,每位校领导联系3名,每位分院(系)领导联系2名,其他中层干部联系1名。坚持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听课制度,每位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坚持扶贫助困制度,各单位做好对困难师生经常性的经济帮扶与心理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形成扶贫助困的整体合力。
四、严格议事规则。尊重大学办学规律,严格遵循学院章程办学治校。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重要政策规定出台前,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形成共识后提交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审定。会议决策过程要民主、透明,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以学院名义下发红头文件的范围和数量。部门常规事务性工作,由部门以函件形式发文。加强对公文文体、格式、行文规则的审核,做到公文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词得当、文字精炼。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和文件、简报的网络化传递。严格规范院内各单位自办的信息类工作简报。
六、改进会议会风。要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规范会议流程,严肃会议纪律,抓好会议精神落实,提高会议实效。简约办会,除非必要,一般会议不得发请柬、安排礼仪,不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不摆放鲜花、水果、饮品等。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学院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由全体院领导出席。各单位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根据需要由分管院领导参加。各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文艺晚会以及召开的表彰会、业务会,院领导一般不再出席。
七、全面履职履责。严格执行学院干部岗位责任制、会议考勤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限时制、同岗替代制、办事公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严格执行各级干部请销假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会议及考察,倾心尽力做好本岗位工作。做到顾大局、谋大事、敢担当、促发展,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八、规范来访接待。遵循“热情周到、对口对等、务实节俭、有礼有节”的接待原则,坚持以各单位接待为主,减少院领导不必要的陪见、陪会、陪餐。确需学院接待的,提前通报院务办公室。接待工作要以介绍宣传学校为主,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九、畅通诉求渠道。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重视做好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信访渠道的对外公开工作,密切关注微博等能够反映师生利益诉求的新途径,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办事限时制。认真对待和处理师生来信来访,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十、优化宣传报道。加强新闻报道审核,规范院内横幅管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报道内容要凸显学院办学地位与特色;要树立各类典型,总结推广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不同层面的经验和做法;要突出师生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减少一般性的工作会、总结会、座谈会、研讨会、表彰会及常规性、事务性工作与活动的报道。学院领导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报道要精简务实,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间。
十一、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努力构建节约型校园。压缩办公经费,各类会议、活动和调研要一切从简,工作会议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不发放纸笔、不安排礼仪,提倡双面用纸,减少传真、打印、复印量。往返两个校区时提倡集中乘车。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白昼灯”、“长流水”。学生活动不发请柬,简化活动场地布置。
十二、加强督查督办。由学院党委牵头,党委办公室、院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与,形成学院大督查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治,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