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院师生员工向芦山地震遇难同胞默哀的通知
2013-04-26      www.scnucas.com

 

全院师生员工:

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四川省人民政府4月25日发布公告,决定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要求27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8时02分起全省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船舶鸣笛,防空警报鸣响。根据省政府公告要求,学院决定:

1.上午8点02分在一校区二教广场组织集体默哀;中午12点35分在二校区学生食堂楼下结合捐款活动组织集体默哀。参加集体默哀的师生请着素色衣服。

2.已到教室准备上课的师生,由教师或学生干部组织起立,集体默哀;已到办公室准备上班的教师,自行起立默哀。

3.在二校区教工餐厅就餐的教师,由政工处安排人员组织起立,集体默哀;在两个校区学生食堂就餐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安排人员组织起立,集体默哀。

4.在寝室的学生,由室长组织起立,集体默哀。

5.校内行驶的车辆停驶,靠路边鸣笛。

6.其余人员按照就近原则肃立默哀。

7.校内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

上一条:我院图书馆举行图书资源利用的专题活动 下一条: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表彰第三届寝室文化节优秀集体的决定

关闭 【打印】  【收藏】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成都文理学院版权所有  蜀ICP备1101269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10200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