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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4-10-27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成长成才,安联全球救援集团在我校设立“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根据《成都学文理学院“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经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2012级专科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共50名,资助标准1000元/人。实行等额评选。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表率带头作用;

(四)在校期间展现出“乐于助人”的品德。

(五)在当年的贫困生认定中被认定为贫困生;

(六)学习成绩、量化考评位于专业(班级)50%前;

(七)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具有创新精神;

(八)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按照“学院宣传——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查、初评、公示——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安联全球救援集团核准——公示”的程序进行。

五、递交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10月31日前按以下顺序整理上交材料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纸质盖章),宣传、公示等环节照片(电子文本);

2.2014-2015学年“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与纸质版,纸质盖章)(附件3);

3.“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打印件,填写规范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本人申请材料一份(含A4纸张大小申请书一份(手写))、家庭贫困证明一份(需是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或者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有效成绩表(加盖教务处印章)一份、学院对其行为表现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份。

六、相关要求

1.参评学院应坚决杜绝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及证书责令退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应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受助学生应于12月之前向学校、安联全球救援集团汇报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3.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将受助学生的情况以报刊和邮件的形式报送给奖学金的出资方。

4.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获”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2.“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安联全球救援”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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