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系(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学院实际,及学院领导指示,院务办拟定了《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经2010年5月4日院务会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学院希望,学院相关部门要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找准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学院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中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学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全面、深入、持续的开展,推进健康校园、礼仪校园、生态校园、法治校园的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意见.doc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