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日前印发《军训(含军事理论)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办法》在原有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考核两个模块的基础上,新增了巩固军训成果这一模块,并且将新增模块的考核时间设定为大一整个学年。这在全国高校属开先河之举。
《办法》指出,军训技能训练成绩由学院和承训部队按相应规定共同认定,军事理论考核成绩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认定,巩固军训成果考核成绩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共同认定。三个模块均达到合格标准,视为军训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军训合格证书,可取得相应学分;三个模块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当年不颁发军训合格证书,须在翌年继续接受相应考核。
《办法》规定,巩固军训成果考核的内容包含寝室内务建设、学风建设、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二级模块,共设置了11个观测点。如:考核期内累计三次内务不合格或三次当值但不整理内务的,视为寝室内务建设成绩不合格;一个学期内累计三次不出早操、不上早晚自习或累计旷课达到六节的,视为学风建设成绩不合格;考核期内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三次,通报批评累计达两次,或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视为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成绩不合格。
《办法》强调,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做好巩固学生军训成果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办法》的出台是学工系统践行学院“三个有利”教育教学标准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必将产生重要影响。学生工作部调查显示,《办法》的施行在“两室”建设方面产生了良性的连锁反应,出勤率、内务合格率各项考核指标接连被刷出新高。
(学工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