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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我院
2010-10-28      www.scnucas.com

10月28日上午,由我院政法系模拟法庭协会、锦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联合主办的“真实案例走进校园”活动在我院报告厅举行。此次庭审锦江区人民法院在我院现场审理一桩抢劫案,公诉机关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曾勇。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三人组成。

书记员宣读完法庭规矩后,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带被告人出庭,由审判长盘问以核实被告人身份和情况,确认被告人�勇相关信息。接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陈述对被告人本次诉讼案件,提出被告人在实施抢夺后因受害人丈夫夺回挎包而与其发生暴力行为与言语威胁,并就此案件提出了受害人陈述词以及其余几位群众证人的陈述证词。对此,被告人进行了陈述。之后进入了庭审的法庭辩论阶段,控诉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有罪进行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表达公诉意见。经过最后对“是否使用暴力使其罪行转化抢劫”进行最后辩论,被告人发表自我辩护意见和做出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十分钟,合议庭人员退庭对本次案件进行审核判决。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例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罚款3000元”的处罚。

本次庭审以真实案例的呈现给我院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参加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让他们更加了解法律的神圣,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坚定了他们今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信念。

记者:李慧付茂原 摄影: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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