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部门:
现将2009年度四川省教育厅第二批科研项目(自筹经费科研项目)的通知转发于下,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82854742
文理学院科研处
2009-11-30
关于申报2009年度四川省教育厅第二批科研项目(自筹经费科研项目)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校:
经研究,我厅今年拟继续立项一批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校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将拟立项的科研项目计划表(样表附后)于2009年12月10日前以正式公函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ytkjc@163.com;
2.本次自筹项目将限额申报。本科院校上限10项、高职高专、二级学院上限3项。其他单位上限2项。
3、各校必须保证自筹项目的自筹经费落实到位,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06]287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凡是没有自筹经费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省教育厅科技处
2009-11-25